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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代理商被诉侵犯名称权

[日期:2006-06-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6月初,德国“宝马"商标权与北京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马公司)企业名称权纠纷案,曾引起社会关注。此案尚未解决,“宝马"再次涉入纠纷。近日,北京宝马公司以侵犯企业名称权为由起诉了德国宝马在北京的授权代理商——北京燕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宝公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燕宝公司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宝马汽车的销售、维修及保养业务。近日,北京宝马公司得知,当车主到北京燕宝公司维修汽车时,会从维修接待处取得一个印有“北京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字样的标牌,以证明自己的车辆在该处进行维修,待车辆修好后凭标牌取车。也就是说,车主在接受汽车维修服务时,明显感受到是北京宝马公司在维修自己的汽车,或者说在接受北京宝马公司的服务。而在此前北京宝马公司并未授权北京燕宝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

北京宝马公司认为,北京燕宝公司在未获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企业名称,侵犯了其企业名称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宝马公司委托律师对其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北京燕宝公司停止侵害,并公开赔礼道歉。(魏振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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