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奥运猪”玩具海边热卖 侵犯奥运标识被依法查扣

[日期:2006-09-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奥运标识新颖别致,却不是可以随便使用在非指定场合和物品上的。日前秦皇岛市工商执法人员查处一起非法销售侵犯北京奥运标识标志玩具案。当场收缴印有北京奥运标识标志的充气塑料猪玩具近40件。

  8月1日下午,海港分局市场科和东港工商所浴场值勤工作人员在巡查到东浴场入口处时,发现有两个十七八岁学生模样的人员在销售充气的塑料猪玩具,商品的外包装上印有北京奥运标识。由于奥运标识图案文字的知识产权归2008北京奥组委所有,未经授权不能随意使用,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有奥运标识的玩具,涉嫌侵犯奥运会标志专用权,执法人员当即将该商品进行了查扣。

  经询问了解,当事人为今年刚毕业的高中学生,当天上午他们从路边零散商户手中以每个3元的价格共购进100个塑料猪玩具,期间,以每个4元的价格售出60多个。执法人员在对两名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了没收处理。目前海港工商分局正在对此类玩具的源头做进一步的调查。


阅读:
录入: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使用盗版软件 绍兴公司遭加拿大公司索赔30万元
下一篇:南通CD打假31案 维权方全胜收兵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