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方便备案申请人正确填写申请书和准备有关随附文件,海关总署于2004年开发了可在互联网上操作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和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登陆“备案系统”向海关总署发送备案申请,并可以随时查询申请的受理和审核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海关总署也可以通过“备案系统”将审核意见通知申请人,以便其及时予以补正。
“备案系统”网址:www.customs.gov.cn
“备案系统”的使用,极大方便了备案申请人,缩短了申请周期,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欢迎。所以,目前除个别情况外,大多数知识产权权利人已经通过“备案系统”提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所以,目前海关总署互联网站已经不再提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下载。如果确实需要纸面申请书格式的,请联系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电话:010-65195347,65195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