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什么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

[日期:2006-06-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专利法第57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当事人是指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和侵权行为人。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的,无论是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还是侵权行为人,都有权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那么该第三人就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中独立的一方;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九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该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也时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
  所以,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侵权行为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阅读:
录入: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首先应该做什么?
下一篇:一起专利纠纷案件,撤诉又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