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保护  
 *知名企业遭遇“知名”尴尬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潘瑞克食品加工中心诉北京市金天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潘瑞克中心的上诉,维持原判。
潘瑞克中心被仿冒困扰
2003年1月2日,潘瑞克中心控告金天坛公司仿冒了自己巧克力派和鲜奶油派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中的原告潘瑞克中心是西班牙潘瑞克集团在华第一家合资企业,已经成为北京和天津地区烘焙食品的领先企业。
2001年11月,潘瑞克巧克力派、鲜奶油派等派类食
(07/12/2006 16:38:00,91)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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